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处、国际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6-10-27

1、负责制定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的章程、规划、制度,并负责监督、落实。

2、负责学校重大外事活动的策划与实施。

3、负责学校国际交流与合作项目的联系、谈判,合作协议的起草和签订安排。

4、协助二级学院国际交流项目的管理与服务。

5、负责学校教师因公出国(境)的审批、上报、管理工作。

6、负责国际友人的来访安排与接待。

7、负责学校外国文教专家、外籍教师的聘请与管理。

8、负责学校外国来华留学生的招生、审批、管理。

9、为二级学院在教学、科研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提供相关信息和帮助。

10、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

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希望大道中路1号 邮政编码:224051 

电话:0515-88168113 邮箱:yanqj@ycit.cn 

 Copyright 2019盐城工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教育处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