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副处长(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岗位职责

作者:    审核人:    文章来源:    点击数:   发布时间: 2019-03-20

1、 协助处长开展对国际交流、来华留学生工作、港澳台事务工作。主要包括合作项目的规划,协议的起草、实施和实施效果的跟踪、运行管理与服务等事宜。

2、 协助处长制定和实施部门工作计划和工作目标,负责起草、审核部门重要文件或制度。

3、负责扩展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渠道,负责与外方的前期接洽、沟通和联络。

4、负责对外宣传,包括部门网站新闻稿、项目推广等内容的审核,以及本部门的信息与档案工作。

5、负责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申报材料起草、审核、年报、评估和日常教学的运行工作,以及项目的可持续发展和新项目拓展工作。

6、负责校际交流项目的宣传及落实,并与校内各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安排。

7、负责指导学生出国(境)学习的手续办理、材料审核、行前教育等工作。

8、负责安排和参与国际交流活动。

9、协助处理相关突发性事件和矛盾纠纷。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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