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学校总体发展规划,负责制订学校国际交流、港澳台事务、来华留学生工作的发展规划,统筹制订实施计划及配套规章制度。
2、负责合作项目的实施,包括项目的安排、协议的审定、实施效果的跟踪。
3、负责学校留学生招生专业及计划审定;负责来华留学生的统筹协调工作。
4、负责学校国际交流及港澳台事务的方针政策宣传、安全保密等工作。
5、负责部门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外事纪律教育,以及业务培养、工作安排、业绩考核等。
6、负责外籍学者和专家聘任我校名誉教授等头衔的审批和授聘仪式的安排。
7、负责教职工因公出国的审批工作。
8、负责与上级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沟通。
9、负责经费的预算与审批。
10、负责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型处室建设、管理制度建设。
11、完成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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