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发展我校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教育事业,扩大留学生规模,推进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根据《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外国留学生教育的意见》(苏教外(2011)70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推进我校留学生教育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国家和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为依据,贯彻“扩大规模、提高层次、保证质量、规范管理”的来华留学方针,以细化内部管理、建立合理教学模式和留学生教育质量保障体系为重点,扩大规模、突出内涵建设,不断提高我校留学生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要目标 通过各种渠道招收各类留学生,扩大留学生招生规模,努力实现我校第二次党代会提出的目标要求,通过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国际化、教学与课程国际化,以加快我校教育国际化进程。 三、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留学生工作领导小组,分管外事领导担任组长,小组成员由国际交流合作处、教务处、人事处、相关二级学院、财务处、学生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物资管理处、后勤服务总公司共同组成。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推进留学生教育工作,形成留学生招生、教育、管理、服务等协调一致,运转良好的工作机制。 四、职责分工 留学生教育是学校国际化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综合性工作,需要全校相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和协作,各有关部门均有义务和责任将留学生的培养和教育工作纳入部门的整体规划,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责。 (一)国际交流合作处工作职责 1.负责外国非学历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2.负责留学生的入学手续、出入境手续、保险手续等办理; 3.负责留学生工作经费的预算; 4.向留学生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我校的校纪、校规; 5.安排留学生节、假日的重大活动,组织留学生参加省、市外事部门及学校的集体活动。 (二)教务处工作职责 1.组织制订国际化专业、全英文授课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并实施; 2.组织制订全英文授课、双语授课的课程建设规划并实施; 3.组织外国学历生培养计划制定、教学任务的安排; 4.外国学历生的学籍管理、教学管理与监督; 5.外国学历生的毕业审核、学位审核及学位授予工作。 (三)人事处工作职责 1.将留学生教育师资队伍建设纳入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总体规划,加大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出国培训进修力度;优先选派全英文授课的教师出国进修、留学; 2.将留学生招生培养工作纳入二级学院的考核与评估体系,对实施英文授课的教师在晋升职称、评定岗位等方面给予倾斜。 (四)相关二级学院及教学部工作职责 1.各院系应确定一名院领导主管留学生工作,并设专(兼)职留学生秘书具体处理有关留学生工作事务; 2.负责学历留学生的招生,拟订招生专业简介、开展招生宣传、考试录取等工作,通过自身渠道,吸引留学生来我校进行专业学习; 3.结合优势专业,开展国际化专业建设,提高教师的外语授课及双语授课能力; 4.组织实施相应专业的留学生的培养计划,教材选定、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反馈情况; 5.根据专业教学要求,结合留学生的心理和文化特点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6.将留学生的学生管理纳入到学院的学生工作之中,配备必要的辅导员、学业导师等。 7.根据留学生学习兴趣和需要,体艺部负责开设有关中国文化选修、体验课程,如太极拳、书法、中国舞蹈等。 (五)学生处工作职责 1.安排专(兼)职人员,配合国合处、二级学院做好留学生的招生宣传工作; 2.按照国际化和本土化相结合的管理原则,指导留学生的学生工作,为留学生提供适当的心理辅导和咨询; 3.允许、鼓励留学生加入学生社团组织,并在我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参与活动。 (六)财务处工作职责 1.制定、审核并向政府物价部门报批留学生相关收费标准; 2.接收留学生缴纳的注册费、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出具缴费、欠费或催缴费收据或证明。 (七)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负责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保卫工作; 2.定期对留学生公寓的防火、防盗设施进行安全检查; 3.妥善处理留学生发生的各类突发性安全事件、发生重大事件应及时报省、市公安等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4.对全校学生进行国家安全教育,在与留学生友好交往过程中注意维护国家和学校利益。 (八)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1.参照《高等学校来华留学生生活用房建设标准》,并结合国合处提供的实际情况进行住房安排、装饰装修。 2.负责留学生宿舍管理经费年度预算。经费预算包括住房装饰装修、家用电器等生活设施的申购费用、维修费用等。 3.负责留学生宿舍生活设施的申购及房产、水电、家用电器等设施的正常维护、检查及维修。 4.配备专职宿管人员,负责留学生宿舍公共区域的打扫、用电管理、来客登记等。 (九)后勤服务总公司工作职责 1.对学校餐厅的食品卫生状况经常进行检查,督促餐厅针对留学生饮食特点改进服务,提高质量。随着留学生规模的扩大,应根据实际情况增设留学生就餐窗口; 2.负责留学生“校园一卡通”的办理。 五、经费保障 学校建立留学生教育经费稳定增长机制,财务处每年在财务预算中划拨留学生专项经费至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该经费主要用于支付以下费用: 1.留学生奖学金,用于奖励优秀留学生,吸引更多留学生来校学习。 2.专业建设费,用于加强各专业的教育国际化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法研究等。 3.招生宣传费,包括国合处及二级学院留学生招生网站建设、宣传画册制作、国内外中介机构费用、参加海外教育招生展。 六、本规定由国合处负责解释。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有抵触时,以上级文件为准。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注:文件依据 ①《江苏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 ②《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大力发展留学生教育的意见》(苏教外(2011)70号) |